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略)上午**:**至(略)上午**:**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略),户名: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傅秀端名下位于广西柳州市飞鹅二路1号谷埠街国际商城K2栋**-**号房产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柳州市飞鹅二路1号谷埠街国际商城K2栋**-**号房产。
权属情况:产权证号:柳房权证字第D**号;所有权人:傅秀端;房产性质:商品房;房产规划用途:其他;设计用途:商业办公;房产建筑面积:**.**㎡,户型:1房1卫;总层数:地下2层,地面**层(电梯);标的物所在楼层:**层;实物具体情况以现场及实际状况为准。
租赁情况:该房屋目前出租中,租户与被执行人未签订相关租赁合同,本次标的物不附带租约拍卖。
占有使用情况:房屋目前由他人租用中,尚未腾空,本次拍卖只拍卖房屋本身,房屋内家具、家电、物品等不在拍卖范围内。房屋现状图片仅供参考,腾退房屋过程中的拆卸、搬离可能会对屋内装修、装饰、内在质量等产生一定影响,本院以腾退后的房屋现状进行交付。房屋具体交付时间以法院工作进度为准,如需要采取强制腾退措施的,可能导致交付延迟。
根据物业服务中心查询,该房屋截止至**年8月**日共欠缴物业服务费、电梯维护管理费、公共部分维修分摊费、水费约(略)(仅供参考)。拍卖标的物如有拖欠的物业及水、电、燃气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请竞买人自行进行咨询核实,并计入竞买成本。
二、执行案号及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桂**执**号;(**)桂**民初**号民事判决书。
三、财产评估报告或定价依据:本院依法委托国家税务总局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进行计税评估,参考价为(略)。
四、通知当事人情况:
申请执行人:?已通知
被执行人:?已通知/□无法通知
五、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情况:?无人主张 / £有优先购买权人
六、优先购买权主体以及权利性质:
主体:无
七、竞价时间、起拍价以及竞价规则:
拍卖竞价时间:(略)上午**:**至(略)上午**:**止(延时的除外)。
拍卖起拍价:(略),增价幅度:(略)/次,保证金:(略)。
竞价规则:从起拍卖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二人以上(含二人)参与竞拍,价高者得。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八、竞买人须知: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的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3、拍卖财务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4、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务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务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5、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6、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拍卖财产转移可能产生的税费或其它费用及承担方式:
因拍卖标的物转移变更(过户)登记所产生的一切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缴税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主体、数额;买受人收到法院出具的过户裁定书后,必须五日内向法院提交相关税费缴纳材料及凭证,逾期法院将不负责处理税费缴纳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提供税收发票和增值税票。
附:该拍卖标的物成交后被执行人履行纳税人义务应缴纳的税种及税率为:
纳税义务人 | 征收方式 | 计税价格 | 税种 | 税率 | 备注 | |
转让方 (被拍卖方) | 1 | 能提供购买原值的,按差额征收 | 增值税 | 5% | **年1月1日-(略)期间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减半征收 | |
城市建设维护税 | 以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
土地增值税 | 增值额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 |||||
个人所得税 | **% | |||||
成交价 | 印花税 | 0.**% | ||||
2 | 不能提供购买原值的,按裁定书裁定的不含税价征收 | 增值税 | 5% | |||
城市建设维护税 | 以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
土地增值税 | 5% | |||||
个人所得税 | 3% | |||||
成交价 | 印花税 | 0.**% | ||||
受让方 (买受人 | —— | 裁定书裁定的不含税价征收 | 契税 | 3% | ||
成交价 | 印花税 | 0.**% | **年1月1日-(略)期间减半征收 |
(因各地税率、税费问题可能存在差异,该公告税率、税费仅做参考,具体税率、税费请到税务部门询问。)
十、本院不负责处理户籍问题。
十一、本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网络司法拍卖贷款服务:否。
十二、拍卖保证金、拍卖款项支付方式和账号:
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略)柳江城关分理处,账号:(略)(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十三、拍卖成交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的支付期限:
拍卖成交后的七天内(在本标的拍卖结束后七日内须缴纳清拍卖成交余款,如未缴清,本院将视为违约并依法没收此拍卖的保证金)。
十四、拍卖标的物展示时间与方式:
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拍卖标的的现场展示、咨询、看样、网络竞价指导等辅助服务,(略)进行统一安排,联系电话:(略)-(略) (略)何先生。
温馨提示:本次网络司法拍卖无需任何佣金,除法律规定需向税务机关支付的税费外,买受人无需向法院或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支付任何费用。如发现法院工作人员或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收取费用等行为,请保留证据并及时向法院举报。
十五、瑕疵担保责任的免除:
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除拍卖公告已披露的情况之外,竞买人应自行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或缺陷等进行进一步的调查核实,并承担竞买风险,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缺陷保证责任。本院对交付时拍卖标的物的外观、质量问题、结构变化、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任何担保,均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由买受人承担相关风险。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及标的物介绍,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或本院官方微信订阅号“liujiangfayuan”查询。
联系、监督方式:
执行法院: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
地址:(略)
法院咨询电话:(略)-(略)
法院监督电话:(略)-(略)(执行局)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略)
联系电话:(略)-(略) (略)何先生
淘宝客服电话:(略)-**-**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