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离岸观测体系建设项目(招标编号:E(略)0(略))澄清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离岸观测体系建设项目(招标编号:E(略)0(略))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本澄清与招标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为准:
1、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
2、中标人向专业厂家采购仪器设备提供给招标人,不属于分包。
3、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中,第**.2条“**.2本合同不允许分包。”修改为:“**.2本合同分包规定依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条。”。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研究院
招标代理机构:(略)
**年9月**日
附件:[E(略)0(略)**]2.GXCF 附件:E(略)0(略)澄清公告(一).pdf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方式)要求.pdf 附件:评标办法.pd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答疑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