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访件(批次号)基本情况
问题1:贵港、桂平、平南所有的浮船坞均未向环保部门办理环评手续,特别是桂平江口的二十多条浮船坞靠泊在两岸,距江口镇、木圭大郎村的取水口仅数百米,每天修理厂生产的工业垃圾均无回收及任何处理直接丢入江中,每天晚上十点以后在江面上直接喷砂除锈,产生的灰尘、噪音、油漆剌激味严重影响两岸二十多万群众的身体健康。
问题2:桂平城区的船厂距离小学、小区数十米,每天的噪声、油漆味及工业垃圾发现的恶臭影响了城区群众及学生的正常生活。
二、责任单位
问题1:桂平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桂平海事处、桂平生态环境局、江口镇政府。
问题2:桂平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桂平生态环境局、西山镇政府。
三、整改措施
1、桂平生态环境局责令船坞经营单位配套完善污染防治设施,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有效防止环境污染。
2、桂平市江口镇人民政府已对辖区船坞企业加强巡查监管工作,并下达《通知书》要求各船坞负责人每天完成作业后,务必对船坞场地的黑沙、铁锈等废渣及垃圾进行清理,确保船坞场地整洁,防止遗落到江中影响环境。
四、验收情况
1.船坞经营单位已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有效防止环境污染。
2.已加强水源地的监管,并严格项目审批,确保居民饮用水源安全。
3.城区的船厂(略)的糖厂生产区外,已全部拆除并已落实环保措施(略)的糖厂生产区已部分拆除,业主承诺剩余部分设施待存量船只完工后将一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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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桂平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资源节约和信息化股反馈。
公示时间:**年8月**日至**年9月3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桂平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资源节约和信息化股
联系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
桂平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年8月**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