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G**-CG**
各潜在供应商:
(略)**年8月智能化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采购文件澄清修改通知如下,如本通知与采购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本次通知为准。
一、采购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设备采购清单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 |||||||
室外总平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预计数量 | 税率 | 上限单价(元) | 备注 |
4 | ★防高空抛物摄像头(含支架、护罩) | ≥**万 2/3"" CMOS ICR日夜型筒型网络摄像机,主要产品特点:Smart功能Smart侦测:支持**项行为分析,4项异常侦测,2项识别检测,1项统计功能Smart录像:支持断网续传功能保证录像不丢失,配合Smart NVR/SD卡实现事件录像的智能后检索、分析和浓缩播放Smart编码:支持低码率、低延时、ROI感兴趣区域增强编码、SVC自适应编码技术,支持smart**编码图像相关最高分辨率可达**万像素(**×**),并在此分辨率下可输出**fps实时图像支持走廊模式,增加纵向狭长环境下监控区域;含设备(材料)及相关辅材、安装调试、敷设。 | 台 | ** | **% | ** |
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延长至**年8月**日**:**。
三、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修改为:**年8月**日北京时间**时**分。已按原开标时间办理响应银行保函的供应商无需重新开具,其按原开标时间办理的响应银行保函采购人均予认可。
四、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日期:**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