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我公司受采购人(鹿寨县人民医院)委托,拟对鹿寨县人民医院后勤社会化服务采购(LZZC**-G3-**-GXJX)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需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详见附件)予以预公示。所有潜在投标人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年8月6 日**时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贵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对政府采购供应商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略)不予受理。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七楼)
附:鹿寨县人民医院后勤社会化服务采购(LZZC**-G3-**-GXJX)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
(略)
**年8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