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LSLYDYLYZFCG(略)
\n二、合同名称:广西革命纪念馆**年宣教服务社会化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合同
\n三、项目编号:(略)0(略)**
\n四、项目名称:广西革命纪念馆**年度革命宣教服务社会化项目
\n五、合同主体
\n采购人(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烈士陵园(广西革命纪念馆)
\n地 址:(略)
\n联系方式:(略)
\n供应商(乙方):广西英烈褒扬事业促进会
\n地 址:(略)
\n联系方式:(略)
\n六、合同主体信息
\n1.主要标的信息:
\n主要标的名称:广西革命纪念馆**年度革命宣教服务社会化项目 数量:1 单价(元):(略)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人员要求:乙方应配置一支高质量、人员稳定、专业化的英烈褒扬纪念工作队伍,人员配置要求不低于**人,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疾病史(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无违法犯罪记录。其中,英烈讲解员不低于**人,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占比超过**%),获普通话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男性身高**CM以上、女性身高**CM以上,熟悉中共党史、广西党史等相关历史知识。宣教辅助工作人员不低于8人,应具备相关培训经历或证书。 (2)内容要求:乙方**位讲解员,每人每天提供7小时宣教服务,主要工作包括在纪念场馆、烈士纪念设施、临时展览、巡回展览、外出宣教等场所进行讲解接待服务,提供宣教活动的策划与执行服务及讲解词编撰、更新、研究等服务,全年提供不少于**天(除法定节假期),即不少于**小时宣教服务;8位宣教辅助工作人员,每人每天提供7小时辅助宣教服务,主要工作包括文物藏品管理维护,革命史料编撰研究,展馆陈列日常维护、研究及其他与社会宣教相关服务,全年提供不少于**天(除法定节假期),即不少于**小时辅助宣教服务;协助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国家公祭日活动、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小木棉”公益培训班等社会宣教活动不少于**场次。 (3)其他要求:乙方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安排专门管理人员对派驻本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督导和服务。
\n2.合同金额(元):(略)
\n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年7月**日至**年7月**日
\n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n七、合同签订日期:(略)
\n八、合同公告日期:(略)
\n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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