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濛江加油站项目地块出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及项目概况
1.1招标条件
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年3月**日印发的《藤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同(略)(略)合作运营藤县濛江加油站。
**年5月**日我公司已取得地块面积**平方米(以下简称“地块”),目前已具备地块出租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请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本次投标。
1.2项目概况
地块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藤县濛江江权路口至砂砖厂旁(四至为:东至砂砖厂旁边空地,西至江权路口,南至征地石墙,北至潭太二级路),面积约**平方米,要求该地块仅用于藤县濛江加油站项目,不得他用,且5个月内完成建设并运营。
2.招标内容
2.1地块出租,要求该地块用于藤县濛江加油站项目,不得他用,且5个月内完成建设并开始运营。地块租赁合同签订后,按时投入藤县濛江加油站建设所需要的全部资金和完成建设并运营。
2.2招标编号:EGJQGS**-**-**
2.3本次对藤县濛江加油站项目地块出租招标,使用有效期至(略)。租赁合同(略)资源项目管理中心签订,有效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略)结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中标人必须具有加油站运营资质国资央企或自主投资并引入具有加油站运营资质国资央企专业团队运营管理。中标人需按照合同约定每年定期向招标人足额交付地块租赁费用。合同期满后,如招标人因政策性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终止地块另作他途使用时,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撤离并恢复原状。
3.1.1 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建能力:投标人承诺建设投资总额不低于(略)。
3.1.3履约能力:投标人中标后,按时投入藤县濛江加油站建设所需要的全部资金和完成建设并运营。
3.1.4 投标人业绩:投标人(或投标人引入的具有加油站运营资质国资央企专业团队)最近1年内运营过加油站项目,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5 财务要求:无要求。
3.1.6租金支付要求: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月**日前支付第一年租金费用,后续每年9月**日前支付租金费用。
3.1.7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至**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略)企业黑名单。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运营单位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各投标单位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并拉入黑名单,两年内禁止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3.5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公告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网址:http://(略)/)和供应商门户(网址:http://(略)/)上发布,投标人通过门户网站同时进行注册、报名参与、标书下载、网上同步投标。
6.招标投标时间约定
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截止前完成注册 | |||
发布公告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重点操作步骤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年7月7日 | **年7月**日 | 点击:“参与” |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 **年7月**日 | **年7月**日 | 点击:“下载” |
缴纳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 | **年7月**日 | **年7月**日 | 标书费缴纳在投标之前 |
投标时间 | **年7月**日 | **年7月**日 | 递交“标书” |
开标时间 | **年7月**日 |
6.1投标注意事项:
6.2本次招标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采取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进行;
6.3 投标人须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先行申请注册成功并对本次设备招标公告进行报名响应后方可进行后续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和后续的网上投标。
6.4 供应商投标流程为:供应商注册?招标公示期间供应商投标报名响应?交纳购买标书费用?供应商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进行投标并完成投标,如果投标人未按招标投标时间按时完成前面任何一步骤,后续流程将不能进行,且不能完成投标操作;
6.5 供应商注册时请一定详细阅读注册要求和准确填报注册信息,提报各种资质附件;
6.6请投标单位提前3-4天投标,以确保线上及纸质投标文件(邮寄至广西省南宁市良庆区太平金融大厦**楼)投递到位。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包件售价(略),标书费请于“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期间网上申请购买标书。
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
户名:(略)
账号:**(略)**
开户行:(略)南宁市五象支行
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标书费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8.1投标文件递交:
电子标书投递:投标时间期间完成网上电子报价及电子标书投递;
纸质标书投递:收取纸质标书(邮寄至广西省南宁市良庆区太平金融大厦**楼)
8.2逾期送出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3投标人通过公告的媒介门户(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同时进行注册、标书申请、网上同步报价投标。
9.1开标时间: **年7月**日
9.2开标地点:(略),不举办现场开标会议。
招标组织:(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系统操作、退还保证金)
联系电话:(略)
招标人:(略)地 址: (略):刘阳 (略)
招标人所属项目:(略)资源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 (略):王行行(略)
监督机构:(略)法务审计监督部
监督电话:(略)-(略)
附件列表 供应商投标操作流程(请点击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