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岳圩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批复岳圩镇**年广东帮扶广西财政协作资金项目建议书的函》(岳政函〔**〕**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农村人居生活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加快乡村振兴建设,同意岳圩镇**年广东帮扶广西财政协作资金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单位:靖西市岳圩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略)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1.岳圩镇大兴村和美乡村示范点项目:场地清理平整**平方米、河道清淤**立方米、栽植乔木**株、栽植灌木**株、地被**平方米、栏墙**米、仿木护栏**.4米、生态停车场**平方米、透水砖铺装**.3平方米、花岗岩铺装**平方米、亲水平台**平方米、石桌椅8座、球场看台**米、毛石台阶**.8立方米、村口标识建筑2座、景墙3座、拆除废旧建筑物或构筑物**立方米、健身器材6套、石笼花池**米、青砖花池**米、C**混凝土路面**平方米、1.2米高微菜园铁艺栏杆**米、路灯**套、石笼墙**立方米、土方开挖**立方米、回填土**.6立方米、河岸砌护**米。
2.岳圩镇大兴村头扎屯污水处理工程:DN**入户排污管**米、DN**排污管**米、DN**排污管**米、管道开挖及恢复路面**.5平方米,新建0.3米×0.3米排水沟**米、排污检查井**座、污水处理人工湿地1处、人工湿地配套化粪池1处。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略),资金来源为**年广东帮扶广西财政协作资金(略)和**年广东帮扶广西财政协作资金(略)。
七、项目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工期为6个月,建设期限为**年6月至**年**月。
八、请据此批文尽快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报我局审批。
九、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略)-(略)、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略)-**。收信地址:(略),邮编:**。
靖西市发展和改革局
**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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