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果乐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批复果乐乡**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补助项目建议书的函》(果政函〔**〕**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群众人均生活水平,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同意果乐乡**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补助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单位:靖西市果乐乡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略)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新建公共卫生间1座、产业路硬化**米、浆砌片石挡墙**米、浆砌片石砖挡墙**米、排水沟**米、球场场地硬化**平方米、排污管道**米、镀锌钢管DN**长**米。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略),资金来源为**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工期为6个月,建设期限为**年6月至**年**月。
八、请据此批文尽快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九、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略)-(略);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略)-**。收信地址:(略),邮编:**。
靖西市发展和改革局
**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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