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县三中旁至泓和·旺角返还地PE**管道延伸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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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白县三中旁至泓和·旺角返还地PE**管道延伸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略) **:**:**
(一)招标方式: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二)招标内容及时间:
1.招标内容:博白县三中旁至泓和·旺角返还地PE**管道延伸工程。
2.招标时间:**年7月中旬前。
(三)招标代理:不委托代理,由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组织进行招标。
(四)开标地点:(略)
(五)招标控制价:根据**年第十二期总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预算定出本次招标的上限控制价。
(六)招标数量:(详见工程预算书)。
(七)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中标的评标办法,价格低者中标。
(八)投标保证金:无。
(九)履约保证金:无。
(十)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具备相关建造资质的建设单位,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的生产经营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二)拟邀请的投标单位:
1.(略)。
2.(略)。
3.(略)。
(十三)评委组成:由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依法组建招标小组进行招标。
(十四)监督:公司纪检监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