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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关于广西南宁市邕宁区江湾路6号丽景湾T3栋地下一层B111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招标公告 广西-南宁 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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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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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关于广西南宁市邕宁区江湾路6号丽景湾T3栋地下一层B**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公 示

本院拟于**年7月**日在淘宝网公开拍卖位于广西南宁市邕宁区江湾路6号丽景湾T3栋地下一层B**号不动产。

经税务询价,计税评估基准价为人民币(略),第一次拍卖保留价为人民币(略)。本院已于**年6月**日对上述事宜进行公示。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年7月**日**:**至**年7月**日**:**(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略)/**,户名: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对广西广西南宁市邕宁区江湾路6号丽景湾T3栋地下一层B**号不动产进行网络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广西南宁市邕宁区江湾路6号丽景湾T3栋地下一层B**号不动产

二、标的简介:1、拍卖标的位于广西南宁市邕宁区江湾路6号丽景湾T3栋地下一层B**号。房屋所有权人:王奇雯;不动产权证书号:桂(**)南宁市不动产权第**号;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规划用途:商业服务;登记时间:**年9月**日。

2、拍卖标的位于地下一层,与旁边B**号打通使用。房屋室内地面及墙面铺设瓷砖,室内水、电、照明齐全。

(温馨提醒:该标的拍卖的仅是该房屋,不包括室内物品。该房屋结构布局有所改动,本院按腾空后房屋现状进行移交,意向竞买人应实地看房为准。)

3、房屋现状:(1)该房屋未腾空且由他人营业中,被执行人未签清空承诺书。房屋内所有物品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拍卖成交后如逾期未搬出,法院依法强制换锁。如房主未按规定时间对室内物品进行搬离,法院将对室内物品作价拍卖,所得款项用于抵扣执行案件所产生的费用。如需拍卖室内物品,交付时间较长,以及清空房屋过程中可能会对房屋外观、装修、内在质量产生一定影响,竞买人竞买即视为对以上可能出现的情况完全接受,竞买人自行决定竞买行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房屋具体交付时间以法院工作进度为准(如需确定安置房、采取其它执行措施、对室内物品作价拍卖,时间暂定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2)该房屋如欠缴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本院概不负责处理;无地下车位或杂物间。

4、该标的抵押情况如下:无抵押登记。

5、该标的查封情况如下:(1)**年7月**日已被柳州市监察委员会查封,查封文号为:柳监查扣【**】**-2号。(2)**年4月**日已被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文号为:(**)桂**执**号之二。

三、起拍价:(略),加价幅度:(略)/次,拍卖保证金:(略)。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三日向本院执行法官(联系电话:(略))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拍卖方式:从起拍卖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二人以上(含二人)参与竞拍,价高者得。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六、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对拍卖标的物的品质和真伪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标的物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办理产权证照时(过户)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一切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主体、数额。

附:

(一)个人被拍卖商铺、写字楼、办公用房、车位、车库、仓储、综合及其它

1.个人所得税:(拍卖成交价-增值税税额)×3%。

2.土地增值税:

(1)能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或提供购房发票的,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据实计算,具体为:直额=(拍卖成交价-增值税税额)-扣除项目金额增值率=(增值额值额÷扣除项目金额)**%

I.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

II.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未超过**%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5%

III.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未超过**%的:土地增值税税额额=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

IV.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

(备注:公式中的5%、**%、**%分别为速算扣除数)

(二)个人购买商铺、写字楼、办公用房、车位、车库、仓储、综合及其它

1.印花税:拍卖成交价×0. 5‰×**%

2.契税:拍卖成交价不含增值税(免增值税的,拍卖成交价不扣减增值税额)×3%:

(因各地税率、税费问题可能存在差异,该公告税率、税费仅做参考,具体税率、税费请到税务部门询问。)

因拍卖标的物转移变更(过户)登记所产生的一切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缴税主体承担;没有明确缴纳义务人的,均由买受人承担;因拍卖标的物转移变更(过户)登记所产生的一切税费暂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收到法院出具的过户裁定书后,必须十日内向法院提交相关税费缴纳材料及凭证,逾期法院将不负责处理税费缴纳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提供税收发票和增值税票。

八、尚欠物业费、水费、电费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九、本院不负责处理户籍问题。

十、拍卖成交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的支付期限:拍卖成交后的**天内(在本标的拍卖结束后**日内须缴纳清拍卖成交余款,买受人如未缴清,本院将视其为悔拍,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本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网络司法拍卖贷款服务:能()/否(√)。

十二、拍卖保证金:竞买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的买受人被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优先购买权人:无。

十四、拍卖标的物现场展示、咨询、网拍技术服务、网络竞价指导等辅助服务工作已(略)进行,联系电话:(略),李女士。

十五、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查询。

法院联系电话:(略)

法院联系地址:(略)

本院监督电话:(略)-(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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