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教育局:
报来《关于申请批复靖西市**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特殊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建议书的函》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持续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学校教育和教学环境,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同意靖西市**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特殊中央补助资金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单位:靖西市教育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略)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拟在**个教学点新建、维修、改造**个项目(详见附件)。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略),资金来源为**年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特殊补助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工期为**个月,建设期限为**年4月至**年3月。
八、请据此批文尽快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报我局审批。
九、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略)-(略);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略)-**。收信地址:(略),邮编:**。
附件:靖西市**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特殊中央补助资金项目明细表
靖西市发展和改革局
**年5月**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