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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关于广西柳州市南环路中段南侧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面建筑物(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招标公告 广西-柳州 202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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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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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关于广西柳州市南环路中段南侧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面建筑物(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年7月**日**:**至**年7月**日**:**(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略)/**/**?spm,户名: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对被执(略)名下的位于广西柳州市南环路中段南侧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面建筑物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广西柳州市南环路中段南侧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面建筑物

1、标的物详情:

拍卖标的位于:柳州市南环路中段南侧;

权利人:(略);

不动产权证书号:桂(**)柳州市不动产权第**号;

登记时间:**年3月4日;

使用权类型:出让;

地类(用途):仓储、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土地工业用地使用期限:**年7月**日起**年7月**日止;

仓储用地使用期限:(略)起**年7 月**日止。

土地现状:该标的物处于柳州市V级工业用地范围内,(略)用地,南接停车场用地,西接山体,北临南环路,形状较不规则,宗地地势较高、地形较平坦,工程地质一般,根据不动产权证书宗地图记载红线范围内总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其中:仓储用地面积为**.**平方米,保留工业用地使用的城市道路用地**.**平方米及城市发展预留用地**.** 平方米,对土地利用稍有影响,土地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宗地红 线外“五通”,即通供水、通排水、通供电、通讯、通道路,宗地内场地平整),目前该宗地地上有3栋仓储用房。

2、地上建筑物情况:

序号

标的物

建筑面积(m2)

规划用途

建筑结构

建成时间

总层数

备注

1

禾信仓储物流园7#仓储用房

**.6

仓储用房

框架

**

一层层高约6米,二层层高约6米,三层层高约3.5米

外墙为涂料,内墙及天棚水泥抹灰,地面水泥硬化,铝合金窗,水电齐全。结构完好,外观较优,勘察日闲置,无维护。尚未投入使用,勘查日闲置。

2

禾信仓储物流园8#仓储用房

**.6

仓储用房

框架

**

一层层高约6米,二层层高约6米,三层层高约3.5米

3

禾信仓储物流园9#仓储用房

**.**

仓储用房

框架

**

一层层高约6米,二层层高约6米,三层层高约3.5米

3、上述建筑物尚未办理不动产产权证书及竣工验收备案,其建筑物面积的有关数据为实地碪察测绘计量结果,仅供竞买人参考,不影响最终的拍卖成交价格及结果。

4、拍卖标的物按现状拍卖,该宗土地使用权及地面建筑物的规划设计条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工建设等相关审批手续及后续事宜等请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核实,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行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买人自行决定竞买行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本标的物拟进行二次网上拍卖。

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年7月**日**:**至**年7月**日**:**(延时的除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第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

第一次起拍价:(略).(略),增价幅度:(略)/次,保证金:(略).(略);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卖方式:从起拍卖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二人以上(含二人)参与竞拍,价高者得。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七、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对拍卖标的物的品质和真伪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标的物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办理产权证照时(过户)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因拍卖标的物转移变更(过户)登记所产生的一切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缴税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主体、数额;买受人收到法院出具的过户裁定书后,必须十五日内向法院提交相关税费缴纳材料及凭证,逾期法院将不负责处理税费缴纳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提供税收发票和增值税票。

附:(一)该拍卖标的物成交后被执行人履行纳税人义务应缴纳的税种及税率为:

1.增值税,税率5%;

2.土地增值税,(土地整体转让原则上要求清算适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3.企业所得税,税率**%;(汇算清缴);

4.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5%(计税依据是增值税);

5.教育费附加,税率3%(计税依据是增值税);

6.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2%(计税依据是增值税);

7.印花税,税率0.**%。

其中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减半征收。

(二)、该拍卖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履行纳税义务应缴纳的税种及税率为:

1.契税,税率3%;

2.印花税,税率0.**%。

其中印花税减半征收。

(因各地税率、税费问题可能存在差异,该公告税率、税费仅供参考,具体税率、税费请到税务部门询问。)

九、本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网络司法拍卖贷款服务:否。

十、拍卖成交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的支付期限:拍卖成交后的十天内(在本标的拍卖结束后十日内须缴纳清拍卖成交余款,如未缴清,本院将视为违约并依法没收此拍卖的保证金)。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略)柳江城关分理处,账号:(略)(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及标的物介绍,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或本院官方微信订阅号“liujiangfayuan”查询。

十三、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拍卖标的的现场展示、咨询、看样、网络竞价指导等辅助服务,(略)进行统一安排,联系电话:(略)-(略) (略)林先生(微信同号)。

法院联系电话:(略)-(略)曾法官

地址:(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

二○二四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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