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年7月**日**:**至**年7月**日**:**(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略)/**/**?spm,户名: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卢生龙名下的位于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7号天立·东方大厦1层(办公用房)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7号天立·东方大厦1层(办公用房)。
1、标的物详情:
拍卖标的物位于: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7号天立·东方大厦1层;
房屋所有权人:卢生龙;
房屋所有权证号:邕房权证字第0(略)号;
设计用途:办公用房;
层数:标的物位于第1层,总层数**层;
建筑面积:**.**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
登记时间:(略)。
该房屋内部采光通风良好,水电设施安装齐全、照明、消防、通信设施到位,交通便利,人流量大,投资前景良好。
2、该房屋尚未腾空,目前由他人使用,屋内家具、家电、经营性用品等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腾空房屋过程可能会对房屋外观、装修、内在质量产生一定影响;竞买人竞买即视为对以上可能出现的情况完全接受,竞买人自行决定竞买行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对因所欠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影响标的物使用的,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本院概不负责。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本标的物拟进行二次网上拍卖。
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年7月**日**:**至**年7月**日**:**(延时的除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第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
第一次起拍价:(略).(略),增价幅度:(略)/次,保证金:(略);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拍卖方式:从起拍卖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二人以上(含二人)参与竞拍,价高者得。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六、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对拍卖标的物的品质和真伪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标的物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办理产权证照时(过户)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因拍卖标的物转移变更(过户)登记所产生的一切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缴税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主体、数额;买受人收到法院出具的过户裁定书后,必须十五日内向法院提交相关税费缴纳材料及凭证,逾期法院将不负责处理税费缴纳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提供税收发票和增值税票。
附:该拍卖标的物成交后被执行人履行纳税人义务应缴纳的税种及税率为:
纳税义务人 | 征收方式 | 计税价格 | 税种 | 税率 | 备注 | |
转让方 (被拍卖方) | 1 | 能提供购买原值的,按差额征收 | 增值税 | 5% | **年1月1日-(略)期间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减半征收 | |
城市建设维护税 | 以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
土地增值税 | 增值额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 |||||
个人所得税 | **% | |||||
成交价 | 印花税 | 0.**% | ||||
2 | 不能提供购买原值的,按裁定书裁定的不含税价征收 | 增值税 | 5% | |||
城市建设维护税 | 以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
土地增值税 | 5% | |||||
个人所得税 | 3% | |||||
成交价 | 印花税 | 0.**% | ||||
受让方 (买受人 | —— | 裁定书裁定的不含税价征收 | 契税 | 3% | ||
成交价 | 印花税 | 0.**% | **年1月1日-(略)期间减半征收 |
(因各地税率、税费问题可能存在差异,该公告税率、税费仅做参考,具体税率、税费请到税务部门询问。)
八、本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网络司法拍卖贷款服务:否。
九、拍卖成交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的支付期限:拍卖成交后的七天内(在本标的拍卖结束后七日内须缴纳清拍卖成交余款,如未缴清,本院将视为违约并依法没收此拍卖的保证金)。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略)柳江城关分理处,账号:(略)(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十一、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及标的物介绍,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或本院官方微信订阅号“liujiangfayuan”查询。
十二、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拍卖标的的现场展示、咨询、看样、网络竞价指导等辅助服务,(略)进行统一安排,联系电话:(略)-(略) (略)何先生。
法院联系电话:(略)-(略)韦法官
地址:(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
二○二四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