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年7月7日上午**:**至**年7月8日上午**:**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https://(略)/**,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执行(略)名下位于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二巷2号东城·印象中心4栋1-1号不动产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二巷2号东城·印象中心4栋1-1号不动产。
标的物详情: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二巷2号东城·印象中心4栋1-1号,权利人:(略),不动产权证书号:柳房权证字第D**号,登记时间:(略),建筑面积:**.**㎡,规划用途:非住宅(商业用房),建筑物地下2层,地上3层,标的物位于地上1层。该房产经网络询价,反馈均价为(略)元,依拍卖相关规定酌定一拍起拍价为(略)元。该标的目前被分隔为两处,由案外人使用中,目前尚未清空,本次拍卖标的不含装修。因本院张贴清空公告期间无人提交材料主张租赁关系,本次拍卖不带租赁拍卖。本院已通知当前实际使用人至本院问话,已告知其可于拍卖成交后另行协商签订租赁合同事宜,两名实际使用人均同意未协商一致的将自行搬离。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拍卖竞价时间:**年7月7日上午**:**至**年7月8日上午**:**止(延时的除外)。
第一次起拍价(略)元,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房产所在辖区购买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相关限购政策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网账户,未有淘宝网账户者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在开拍前3个工作日将相关的资料交到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由该机构统一提交法院,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或者地方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拍卖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看样需提前预约,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略)统一安排,联系电话: (略)(周经理),(特别提醒:请竞买人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介绍,如有其它信息需了解请竞买人在实地(略)看样工作人员,(略)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房屋有意向购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拍卖标的物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办理产权证照时(过户)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七、特别提醒:1.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2.请各位竞买人严格审核自身是否符合购买条件、遵守司法拍卖相关法律规定,拍卖成交须按时足额一次性支付全部尾款,否则本院将按法律规定予以没收拍卖保证金并采取处罚措施。3.本次拍卖标的成交并支付全部价款后,本院将出具成交确认法律文书送达产权登记部门及买受人,由买受人自行前往产权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税费依照法律规定由相应方承担,买受人先行代为垫付出让方税费,再凭缴税凭证向本院申请退还。
八、拍卖成交价为增值税含税价,因标的物过户产生的相关税、费按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定由相应主体依法承担。标的物所拖欠的物业、水、电等可能影响标的物过户、使用的一切费用(意向竞买人可自行向物业了解相关欠费情况)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略)柳州市高新科技支行;账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略)0(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尾款可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转账方式支付。
十、拍卖成交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的支付期限:网络竞价结束后七日内(在本标的拍卖结束后七日内须缴纳清拍卖成交余款,买受人如未按期缴清,本院将视其为悔拍,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否。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查询。
法院咨询电话:(略)-(略)银法官
联系单位: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地址:(略)
(略)咨询电话:(略)
二〇二四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