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因公出访新加坡团组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略)(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报价无效)
3.项目需求:详见附件1(需求要求报名供应商完全响应,否则视为报价无效)
4.采购方式:院内比选,比选标准详见附件2
二、报名要求
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www.(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投标人未被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失信供应商“黑名单”管理。
2.报名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报名资料需留下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和邮箱,否则报名无效。)
3.报名方式及咨询电话
(1)报名方式:邮件报名,(略)见到本公告后,将报名资料扫描件(PDF格式,请确保扫描后资料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发至邮箱(略)。
邮件标题格式参考:报名日期-公司名-报名项目名称
(2)报名电话:(略)-(略) 招标办 钟老师
咨询电话: (略)-(略) 对外合作交流部 文老师
报名时间:**年6月7日至**年6月**日
三、说明: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存在下列行为的,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失信供应商实行“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四条供应商在参加医院自行采购活动中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失信行为,列入失信供应商名单管理:
1.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由议价小组现场确认为恶意围标、串标的行为;
4.向与医院自行采购活动相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资格预审合格且成功报名的供应商在项目采购活动开始后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未及时通知院方;
6.已响应参加医院自行采购活动,采购活动开始后擅自撤回响应文件,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
7.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其他潜在供应商标书信息及需要保密的证明材料的;
8.不遵守医院自行采购活动纪律,扰乱采购活动现场秩序且不听劝阻;
9.以明显低于其他合格潜在供应商的报价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经议价、比选小组认定为恶意竞争的;
**.有行贿情形的;
**.经医院认定的其他失信行为。
第六条中标人被列入失信行为“黑名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处以三年内禁止参加医院所有自行采购活动。
四、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