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诚信行为要求:
1.报价供应商被纳入南(略)(略)廉情预警名单范围内,未完成评标的,由采购工作组在初评环节予以否决;未定标的,由原采购工作组重新评议,对被纳入南(略)(略)廉情预警名单范围内的报价供应商作否决报价处理。
2.根(略)供货商扣分处(略)供应商行贿行为记录及处置办法》,(略)实施不接受报价或市场禁入处理的报价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评定的,作否决投标报价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四、采购文件获取
4.1本项目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略)/)实施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文件获取时间内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2文件获取时间:**年6月3日9时**分**秒至**年6月6日**时**分**秒(北京时间)
重要提醒: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为避免耽误采购文件的下载,请在获取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选择“平台”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采购文件下载。(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流程:登录https://(略)/后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注册,详见平台注册指引)。
供应商登记及系统操作咨询电话:(略)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略)-**-**。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下午**:**-**:**。
4.3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上述方式外的其他方式获取。
4.4本项目按项目标包进行报价。
4.5采购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五、报价文件递交地址及时间
5.1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只接受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的电子版文件,以其他方式递交的报价文件将不予以受理。
5.2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年6月3日9时**分**秒至**年6月**日**时**分**秒(北京时间)。
5.3(略)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的响应文件不再受理,未按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制作要求上传或开启后显示空白等异常情形的响应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此承担责任。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3号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八、异议与投诉
8.1受理邮箱:(略),电话: (略)-(略) 联系人: (略) 。异议提出人发送电子异议书至受理邮箱的,需在工作时间拨打联系人电话确认邮件接收情况。温馨提醒: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8.2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采购文件中附件《异议书(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报价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报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响应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8.3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三天前提出;
(3)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8.4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报价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报价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匿名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和答复;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采购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报价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8.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恶意行为不限于存有8.4情形之一的,将(略)失信名单(黑名单)管理,记录在其信用档案中,作为供应商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情节严重的实施一定期限不接受报价或市场禁入的处理,并将按(略)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略)。
8.6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略)经营管理部(供应链管理中心)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略)-(略)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略)
采购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