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人:岑溪市立诚家用电器维修服务部
地址:(略)
法定代表人:蓝莹
委托代理人:林小娟
电话:(略)
岑溪市立诚家用电器维修服务部:
贵公司递交对岑溪市第二中学学生宿舍空调采购BOT项目(项目编号:CXZC**-G3-**-GXHL)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的意见函,我公司于 **年**月**日收悉,针对贵公司提出的问题,(略)所提出的质疑进行了核实,现对意见质疑答复如下:
意见事项1:对招标文件预公示第二章采购需求“技术需求”中的参数设置存在倾向性和排他性的问题。
2 | 1.空调规格:大1.5匹冷暖挂式空调(KFR-**) 2.能效等级:2级(含)以上(按国家标准GB**-**) 3.电源电压(V):**V 4.全年能源消耗功率(APF)≥5.5 5.▲额定制冷量(W):≥** 6.▲额定制热量(W)(不含电辅热):≥** 7.▲额定制冷功率(W):≤** 8.▲额定制热功率(W):≤** 9.电热功率(W)≥** **.▲内机噪音dB(A)(超高风):≤** **.▲外机噪音dB(A):≤** **.循环风量(m3/h):≥** **.送风方式:上下/左右四方自动送风 **.▲供货时提供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
质疑答复1:综上所述对《采购需求》“技术需求”的参数提出的修改意见,我公司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已作出调整,调整的内容将在正式发售的招标文件中直接修改,详见招标文件。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
附件信息:
关于岑溪市第二中学学生宿舍空调采购BOT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意见的回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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