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欢迎来到广西招标网 登录 免费注册

建筑市场网

旗下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招标公告>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关于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永安路88号第1-1幢二层商业不动产(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关于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永安路88号第1-1幢二层商业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招标公告 广西-梧州 2024-05-31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2024-05-31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告正文
下文中(略)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注册/登录或拨打咨询热线 010-89352896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关于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永安路**号第1-1幢二层商业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年7月2日**:**至**年7月3日**:**(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位于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永安路**号第1-1幢二层商业不动产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永安路**号第1-1幢二层商业不动产。

起拍价:(略)元,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标的物详情: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永安路**号第1-1幢二层商业不动产,【证书号:梧龙国用(**)第**号、梧房权证龙圩区字第(略)号,建筑面积:**.**平方米】(最终以不动产登记管理机关登记办证的面积为准);基本信息:该不动产位于龙圩区龙圩镇永安路**号丽源居1-1#楼二层,该标的拍卖部分与不在拍卖范围部分已整层打通为商场,现整层为空置状态,无人使用,无租赁。具体拍卖范围可现场看样。如有争议问题由买受人可自行协商或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可能产生的争议。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不动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需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周围环境:该标的位于龙圩区城区,所处区位优势明显,交通通达性好、商铺林立;周边基础设施完善,设有学校、生活小区、商场、大型生活超市等。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为准。请有意购买者自行到标的物现场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解咨询。

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将扣除保证金后的拍卖成交价余款(使用拍卖按揭贷款的应将首付款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梧州新兴二路支行,账号:**(略)**)。

拍卖平台网址https://(略)/**/**,户名: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二、拍卖方式:

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账户(未有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三、拍卖财产已知瑕疵。

1.该标的有查封;

2.该标的有抵押;

3.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法院未核实,竞拍人可自行前往勘查。

该标的物所欠物业费、水电费情况尚不明确。(具体金额以交付时由相关部门出具为准),尚欠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处理。买受人可自行协商或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可能产生的争议。

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本院不对标的物的材质、品质等情况进行任何担保。标的物以交付时的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请买受人自行了解该房屋是否存在影响办证、变更登记过户的因素,并承担可能无法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过户的风险等。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以上可能出现的情况完全接受,竞买人自行决定竞买行为。

  1. 其他费用

    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一切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主体、数额。

    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一切税费暂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收到法院出具的过户裁定书后,必须十日内向法院提交相关税费缴纳材料及凭证,逾期法院将不负责处理税费缴纳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五、本院不负责处理户籍问题。

六、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本院已委(略)代为进行拍品推介及展示,竞买人需要咨询、实地勘查标的物,(略)进行联系集中看样的相关事项,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统一安排,请在拍卖开始前提前两周进行联系,联系电话:(略)(微信同号)。该机构提供的集中一次看样为免费服务。特别提醒:债权人、利害关系人、抵押物等可能存在的潜在瑕疵、法律纠纷及债权难以实现等风险,请买受人务必做好了解尽调工作。

特别提示:(略)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以向本院、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七、特别提醒:参加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或逾期未支付拍卖款,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予以没收。

八、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请竞买人自行咨询相关工作部门。需要适用“拍卖按揭贷款”的意向竞买人,请于竞买开始前十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贷款相关材料。

九、该标的物无优先购买权人。

十、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录淘宝网竞拍界面查询。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略)

咨询电话:(略) 欧阳女士

监督电话:(略)-(略) 于法官

联系地址:(略)

北京建鑫汇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学园北街26号  售后电话:17611131906
©2018-2025 建筑市场网 版权所有   ICP证:京ICP备20001101号   京公网安备 11011102001737号
关注微信服务平台
实时提醒定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