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融安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年6月**日**:**至**年6月**日**:**(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略),户名:融安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略)名下融安县长安镇桔香南路**号振和财富广场2-1-**号商铺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融安县长安镇桔香南路**号振和财富广场2-1-**号商铺。
标的物详情:位于融安县长安镇桔香南路**号振和财富广场2-1-**号商铺,建筑面积:**.**㎡,该商铺没有房产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可持拍卖裁定书去房产局备案。
该拍卖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履行纳税义务应缴纳的税种及税率为:
1、契税,税率3%;
2、印花税,税率0.**%(自然人免征)
税率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应缴纳税费以实际办理过户提供资料为准。
请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核实过户具体事宜;税费请到当地税务局咨询。标的物所欠水电费及相关费用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核实了解。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本标的物拟进行二次网上拍卖。
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年6月**日**:**至**年6月**日**:**止(延时的除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变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
第二次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账户,未有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如多人共同购买该拍卖标的物的,需在竞买开始前十二小时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或由双方各自承担)。
六、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标的物详情联系电话:(略)((略))。
七、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八、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融安县人民法院案件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西柳州市融安县支行营业室,账号:(略)(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十、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否。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或……(有其他公布途径的写明)查询。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略)(梁法官)
看样预约电话:(略)(小李)
看样联系地址:(略)
融安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