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报来的《桂平新材料产业园道路连通工程设计方案》收悉。经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评审通过,并经桂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年第一次例会讨论通过,且于**年2月**日至**年3月6日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桂平新材料产业园道路连通工程设计方案》。
二、项目涉及的消防、抗震、防雷、施工图审查等内容征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意见,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或批复为准。
请按照批复的内容抓紧落实并按照批复方案实施,不得随意修改。
此复!
附:规划总平面图、道路鸟瞰图。
桂平市自然资源局
**年3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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