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城市更新和物业管理指导中心:
报来《关于审批**年南宁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三期)改造方案的请示》(南更新请〔**〕5号)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号)的相关要求,现结合《**年南宁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三期)改造方案评估报告》(项目编号:NP**-**号)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改善居民基本居住条件,提高城市形象,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同意建设**年南宁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三期)。
二、项目代码:**-**(略)-**。
三、项目拟建地点:(略)
四、拟建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拟对位于西乡塘区的壮锦小区、检察院宿舍、机电宿舍等**个老旧小区和位于良庆区的半山雅居、农村信用社宿舍、良庆区政府宿舍楼等5个老旧小区以及位于江南区的南宁市建行生活区、七〇一核工业生活区、市政府宿舍等5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共涉及**个小区,总户数**户,楼栋数**栋。
主要建设内容为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包括服务设施、小区道路、小区公共设施、公共环境等。
五、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为(略),其中工程费用(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略),基本预备费(略)。
六、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
七、下一设计阶段需要补充完善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与小区居民的对接,充分征求小区居民的意见,补充老友议事会纪要、居民意愿调查结果等材料,确保项目建设内容顺利实施。
(二)各项改造工程做好工程范围的划分及建设时序的安排,避免施工时间过长,影响小区居民日常生活。
(三)加强小区现状调查,管网、管线等改造内容结合路面改造同步进行,避免重复开挖。
八、接文后请组织开展初步设计工作,严格按核准的招标意见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
九、本批复下达后,项目建设地点变更、建设规模或建设内容等作较大变更、初步设计提出的投资概算超出批复**%以上的,须到我委重新批复改造方案。
十、本批复下达之日起,南发改投资〔**〕**号文作废。
附件:**年南宁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三期)招标核准意见表.docx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1月**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略)-(略);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略)-**。收信地址:(略),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