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报来《关于五菱桂花地块二保障性住房项目重新立项的请示》(南安居请〔**〕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五菱桂花地块二保障性住房项目于**年**月经我委批复项目建议书(南发改投资〔**〕**号),由于该项目建设规模发生调整,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号)的相关要求,经研究,现重新批复如下:
一、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号)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大工程”建设的部署要求,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加快解决片区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稳定工薪收入群体住房预期,发挥促进经济发展、改善城市面貌、创造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更好条件等一举多得的作用,努力让城市居民实现安居乐业,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同意五菱桂花地块二保障性住房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略)-**。
三、拟建地点:(略)
四、拟建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用地面积约**.**平方米(约合**.**亩),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住宅约**.**平方米,住宅配套服务设施约**.**平方米,生活服务用房约**.**平方米,架空层约**.**平方米,地下室约**.**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室外工程等。
五、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略)。
六、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
七、接文后请组织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并按相关要求办理相关前期手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
八、本批复下达之日起,南发改投资〔**〕**号文作废。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4月**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略)-(略);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略)-**。收信地址:(略),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