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我公司受富川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拟对**年提前批以工代赈项目标项二(重)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等内容予以预公示(详见附件)。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略)**时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略)反映,以便我司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略)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略)-(略)/(略),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附:**年提前批以工代赈项目标项二(重)(项目编号:HZZC**-G2-**-ZHJS)预公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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