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公布如下:
本工程预算经龙胜各族自治县财政局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略).(略)【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略)、材料(设备)暂估价(略).(略)、专业工程暂估价(略)、暂估价(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暂估价)(略)、暂列金额(略).(略)、规费(略).(略)、增值税(略).(略)】。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略).(略)【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材料(设备)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暂估价(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暂估价)、暂列金额、规费、增值税】。
本项目扬尘防治费按市住建〔**〕**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市住建〔**〕**号文《桂林十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计取。
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材料(设备)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暂估价(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暂估价)、暂列金额、规费、增值税】高于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无效投标。
注:招标控制价其余相关内容请各投标人通过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进行网上下载并查看主要项目清单(打“”号内容)。
招标人:龙胜各族自(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