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关于贵港市覃塘区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O)总承包更改公告
递交时间:(略)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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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略)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广西电子标通用范本评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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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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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延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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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关于贵港市覃塘区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 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O)总承包更改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贵港市覃塘区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O)总承包 (项目名称:E(略)(略)**)招标文件更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三、运营管理协议中第九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中(一)甲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2.甲方的主要义务中(7)甲方按照项目计划负责林地流转和林木收储,因此产生的工作费用经双方确认后由乙方负责(不含林地流转和林木收储费)。”现更改为:“(7)林地流转和林木收储工作中,产生的工作费用经双方确认后由乙方负责(不含林地流转和林木收储费)。”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三、运营管理协议中第九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中(二)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2.乙方的主要义务中(2)为便于推进项目,乙方应当给予甲方关于本项目融资支持,具体支持方式由双方另行商议。”现更改为:“(2)为便于推进项目,乙方母公(略)为本项目向甲方提供担保,(略)(略)另行签订。” 注:各潜在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文件、修改等与项目有关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特此通知,其他内容不变。 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港市覃(略)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地址:(略) 邮编:** 邮编:** 联系人:(略):陈工 电话:(略)-(略) 电话:(略)-(略) (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