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略)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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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略)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水利综合评估法_**新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招标编号:E(略)0(略)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广西北海市洪潮江水库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一期)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略)0(略))作如下修改: 一、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 项目经理资信、能力“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职称得5分;高级(含高级)以上职称得**分(附:职称证书复印件及职称证书网络查询截图,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否则不得分),满分**分。”修改为“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职称得5分;高级(含高级)以上职称得**分(附:职称证书复印件,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否则不得分),满分**分。” 根据本次修改内容,已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生成答疑澄清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并依据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二、将本项目Ⅰ标段、Ⅱ标段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略)**时**分”修改为“(略)**时**分”。 三、本通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海市洪潮江水库工程管理局 地址:(略) 邮编:**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传真:(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传真:(略) E—mail:(略) 网址:(略) 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监督电话:(略)-(略)、(略)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5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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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