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审批事项名称 | 申请单位 | 报告编制单位 | 建设地点 | 承诺办结 截止日期 | 报告 |
1 | W**hjt(略)**-** | 关于贵港港中心港区东山作业区5号至7号泊位工程建设项目(非辐射类)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申请 | (略) | (略) | 贵港市 | (略) | 见附件 |
注:报告及其他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项目业主和报告编制单位对内容负责。
公示时间:**年5月9日—**年5月**日(**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略)-(略),通讯地址:(略),邮编:**。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