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融安县土地整理中心委托,对融安县2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监理服务进行了公开招标,本项目已于**年4月**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澄清如下:
一、项目名称:融安县2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监理服务
二、项目招标编号:E(略)(略)**
三、澄清事项及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五、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共 5 人组成(不分技术经济)。
现更正为: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及招标人代表共5人组成(不分技术经济)。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修改的地方均做相应变更,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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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融安县土地整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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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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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5月8日
附件:评标办法.pdf 附件:澄清公告.pdf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E(略)(略)**]融安县2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监理服务.GXC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方式)要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