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年自治区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财农〔**〕**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年农田土壤及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定位预警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函〔**〕8号)等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工作实际情况,现对天等县**年农田土壤及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定位预警监测项目进行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检测企业前来参加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天等县**年农田土壤及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定位预警监测项目。
二、项目范围:采集全县**个重金属监测点农产品样品,按要求检测化验。
三、项目预算金额:(略)
四、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具备法人资格、具有与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的供应商。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企业,不得参与报名活动。
五、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应提交如下材料:详细的报价单,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盖公章。
六、网上公告媒体查询:本次公告在天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略)/上发布。
七、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一)报名和提交材料时间:**年5月8日至**年5月**日工作日,上午8:**-**:**,下午**:**-**:**
(二)地点:(略)
(三)联系人及电话:(略)??(略)。
(四)监督部门:中共天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天等县监察委员会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电话: (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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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县农业农村局
? **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