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桂**执恢**号
本院定于**年6月9日**:**至**年6月**日**:**止(延时的除外)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法院账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略)/**/**)上对(略)持(略)4.**%的股权(**万股)进行第一次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持(略)4.**%的股权(**万股)。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拍卖竞价时间:**年6月9日**:**至**年6月**日**:**止(延时的除外)。
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三、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统一看样时间:本次拍卖不安排看样。本院委托(略)对该标的进行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该辅助机构提供的咨询、看样等辅助工作为免费服务,如该辅助机构收取上述服务费用的,竞买人及买受人可向本院投诉。投诉电话:(略)-(略);投诉地址:(略)
四、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二人以上(含二人)参与竞拍,价高者得。
五、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七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六、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日五个工作日前至本院办理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拍卖财产是否存在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八、特别提醒:(一)参与竞买需要有淘宝账户,未有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竞买。委托竞买(包括多人共同竞买)需提交网拍授权委托书,竞买人和委托人须在竞卖开始两个工作日前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并由法院将委托信息录入网拍系统。如未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二)如需添加共有权人的,需在拍卖日前两个工作日提交申请材料至本院进行审查登记。
(三)买受人竞买成交后,享有原股东(略)(略)4.**%的股权(**万股)的相应权利及承担相应的义务。
(四)(略)股权的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如需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请在拍卖日前两个工作日提交申请材料及股东身份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九、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等,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十五日内缴纳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账号:6(略))。
十、买受人以最高价竞得拍卖标的物后,应按本公告的期限要求将拍卖成交余款交至本院,逾期不交或者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本院裁定重新拍卖后,原买受人不得参与拍卖。
十一、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在办理产权变更和移交过程中:1、应缴、补缴、欠缴的所有税款依照法律规定缴纳;2、应缴、补缴、欠缴的其他款项等可能影响标的物过户、使用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查询。
辅助拍卖单位:(略)
咨询电话:(略)(黎助理)、
(略)(肖助理)、(略)、**-(略)
举报监督电话:(略)-(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