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 卖 公 告
(**)桂**执**号
本院将于**年5月**日**:**至**年7月**日**:**(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www.sf.taobao/**/**.com,户名: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对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一台进行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一台。
标的物详情:规格型号:**吨跨度**米、单悬4米、有效高度8米。
风险提示:
1、变卖标的成交后需拆卸、搬移标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在标的物交付过程中因整理、装卸、运输等产生的费用和安全责任,以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2、变卖标的的成色、品质、尺寸、重量等信息仅供参考,图片不代表实物,标的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
3、法院不提供标的物的销售发票及增值税发票。
4、本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买受人作参考,本院不负责鉴定真伪、不对标的物的材质、品质等情况进行任何担保。标的物在交付时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二、本标的物变卖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
1、变卖竞价时间为**年5月**日**:**至**年7月**日**:**止(延时的除外),若变卖未成交则本次变卖程序终结。
2、变卖起拍价为:(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或整数倍)。
三、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小时无人竞价,变卖即成交。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登陆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参加竞拍,(未有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并于开拍前三天当事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需要咨询请联系辅拍机构:(略),联系电话:(略)
特别提示:(略)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以向本院、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本院不对标的物的材质、品质等情况进行任何担保。标的物以交付时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特别提醒:竞买人一旦作出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标的物现状的确认,并视为对本拍卖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有竞买人承担。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如产生其他损失,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九、变卖成交后,标的物就地交付,竞买人自行提取、运输所拍标的物,本院不负责运输等相关事宜。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变卖竞价前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略)梧州河岸支行,账号:**(略)**),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变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十二、是否可以适用“变卖按揭贷款”:否。
十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查询。
十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照法院指定时间内缴纳拍卖余款。缴纳拍卖余款后,把转帐凭证相关材料提交法院后的第二天起算,两个月内出具过户裁定书,如有特殊情况的,另行通知!这期间请买受人耐心等待法院通知。买受人在交付尾款后七日内将以下材料(1.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2.保证金及尾款的转帐凭证;3.买受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交法院,并将转帐凭证复印件交至司法拍卖辅助机构。
法院咨询电话:(略)-(略)
法院监督电话:(略)-(略)(执行局)
联系单位: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
法院地址:(略)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略)
联系电话: (略)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