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承建的天等县驮堪乡启新村物屯道路维修及防护栏工程于(略)通过相关部门竣工验收。现施工单位已提出解除该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监管申请。经审查,符合解除监管条件,现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天等县驮堪乡启新村物屯道路维修及防护栏工程
建设单位:天等县乡村振兴局
施工单位:(略)
公示期限:**日(时间从**年5月6日起至**年6月6日止)。
在公示期间,施工单位(略)如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请被拖欠人员持相关证据材料到天等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情况(投诉举报电话:(略)-(略),投诉举报地址:(略))。如在公示期内未收到欠薪举报或投诉,天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公示期满后解除该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的监管。
?
?
?
????????????????天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