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供应商:
我公司受采购人南宁市青秀区长塘镇人民政府委托,拟对长塘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项目(项目编号:NNZC**-G3-**-JZZB)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保障各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需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上述内容存在唯一性(倾向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略)**时**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招标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须加盖公章)。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证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略)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略)
联系地址:(略)
附件:长塘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项目(项目编号:NNZC**-G3-**-JZZB)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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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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