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略)受南(略)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对南宁市五象大道华英苑片区便民摊位经营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南宁市五象大道华英苑片区便民摊位经营权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DYZB**-(NZ)**
三、采购内容:南宁市五象大道华英苑片区便民摊位约**个。经营时间为8:**-**:**,经营项目内容主要为瓜果蔬菜、百货等。前期已投入固定资产主要有临时活动帐篷、摆卖桌子等。现经南(略)研究决定拟将南宁市五象大道华英苑片区便民摊位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投标。详见采购文件。
经营期:租赁期为二年。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2.供应商需在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注册且为独立法人机构的合法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供应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年** 月** 日,上午:9:**至**:**,下午:3:**至5:**,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略)(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号绿地中心7号楼8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略),售后不退、不提供招标文件电子档。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购买,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略)整。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到广西(略)指定账户(户名:广西(略);账号:** ** **;开户行:中国银行柳州市八一支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略).投标截止时间:**年** 月** 日上午9时**分止。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年** 月** 日上午9时**分至9时**分,逾期不予接收。
3.递交地点:(略);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年** 月** 日9时**分在广西(略)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号绿地中心7号楼8楼开标。
九、网上查询地址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略)网上发布。
十、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略)
地 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略)
地 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方式:(略)-(略)
十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广西(略)
**年** 月**日
没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