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灵自然告字〔**〕**号
经灵川县人民政府批准,灵川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位置:桂林高铁经济产业园西二环路西北侧H-**-**地块;土地面积**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加油加气站用地,二级加油站(容积:**m3<V≤**m3)、二级LNG加气站(容积:**m3<V≤**m3)、充电站(小型汽车车位**个,中型汽车车位5个)联合建站;容积率(R):0.2≤R≤1.0;绿地率:不大于**%;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米;其他规划条件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出让年限:**年;挂牌起始价:人民币(略);竞买保证金:人民币(略);增价幅度:人民币(略);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略)的资信证明。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出让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参加竞买人在桂林市境内无闲置土地、无拖欠土地价款或土地出让金的情况。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略)至(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略)至(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略)下午4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略)下午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地块挂牌时间:(略)上午8时至(略)上午**时止。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揭牌地点:(略)(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以见报日为公告起始日。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本次挂牌文件为准。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略) 联系人:(略)
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年9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