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融安-荔浦公路(融安经永福至阳朔段)PPP项目施工监理及中心试验招标文件补遗书第1号
递交时间:(略)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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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略)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公路监理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从江-融安-荔浦公路(融安经永福至阳朔段)PPP项目施工监理及中心试验室 招标文件补遗书第1号 项目编号:E(略)0(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从江-融安-荔浦公路(融安经永福至阳朔段)PPP项目施工监理及中心试验室(项目编号:E(略)0(略))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1.删除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中的内容要求。 2.№JC6、№JC7、№JC8标段的投标人,信用等级评价中被评为AA级的,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其余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略)/)查询到的试验检测机构最新年度的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JL1、№JL3、№JL5标段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主要人员”“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中增加:“备注:若提供的同一个业绩同时满足上述相应业绩项目要求的,视为同时满足相应业绩项目的要求”。 4.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年9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