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轨道交通1、3、5号线办公家具家电及场段设施设备委外维修项目(**年-**年)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南宁轨道交通1、3、5号线办公家具家电及场段设施设备委外维修项目(**年-**年)
比选(略)
比选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 。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编号:(略)**
2.2项目名称:南宁轨道交通1、3、5号线办公家具家电及场段设施设备委外维修项目(**年-**年)
2.3上限控制价:本项目上限控制价为人民币**.2 万元(不含税)。该控制价仅作为评标依据,最终结算按实际发生维修维保内容及数量的进行据实结算。投标报价高于比选控制价(或分项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2.4合同服务期:以进场通知书为起始日至(略)止。
2.4.1 1号线、5号线维保日期至(略)。
2.4.2 3号线维保日期预计**年4月**日截止,具体时截止维保日期以3号线物业采购项目起始日为准进行衔接。
2.5项目地点:(略),3号线心圩车辆段、新村停车场及正线**个车站;5号线那洪综合基地及正线**个车站(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6比选范围:
2.6.1 包括但不限于对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屯里车辆段、西乡塘停车场、3号线心圩车辆段、新村停车场、5号线那洪综合基地等5处场段生活办公区域(生活办公区域范围:指场段内综合楼、维修楼(如有)、培训楼(如有)、司机公寓、食堂及门卫室六类单体建筑。如在开展维保过程中发生范围变化,以比选方最新制度文本为准。)的家具、家电、装饰装修、低压配电、区域设施设备进行维修维保(含配件耗材);
2.6.2包括但不限于1号线、3号线、5号线场段生产区域及既有线路正线车站办公家具家电进行维修维保(含配件耗材)(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略)授权参与的证明),经营范围至少包括下列范围(或类似经营范围)之一:①办公家具、家电销售;②办公家具、家电日常维保维护、维修等。
3.2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取消比选申请资格的处罚期内,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3年内没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申请;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或分包。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比选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请各比选申请人自行网上下载。下载网址:(略)官网(http://(略))、中国e车网(http://(略))。
注:比选申请人如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比选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比选申请的,其责任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6.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和地点
6.1比选申请文件须密封后于**年9 月** 日9 时**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递交地点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 ** 号 屯里车辆段综合楼**会议室,递交现场联系人:(略) 电话(略);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6.3请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法人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比选申请文件必须由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递交,否则比选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略)官网(http://(略))、中国e车网(http://(略))发布。
8.比选纪律监督部门及电话:(略)-(略)。
9.联系方式
比 选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
联 系 人:黄工、黄工
电 话:(略)、(略)
传真: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