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各族自(略):
报来《关于审批龙胜各族自治县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建议书的函》及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略)-**
二、为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乡区域污水、生活垃圾污染治理,提升群众幸福感。同意建设龙胜各族自治县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建设地址位于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胜镇。
三、项目业主:龙胜各族自(略)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分两个子项目实施。其中:
1、龙胜各族自治县教厂片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改造或新建道路总长约 **m,其中:滨江大道(教厂段)道路改造长约**m,现状道路两侧各建设3.5m 宽人行道,教厂内环路市政道路建设长约**m,红线宽度按**m宽控制,路面宽7m,人行道各2m宽,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配套建设排水管道、电力电信管道、绿化、照明及交通安全等附属工程;
2、县城垃圾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约**㎡,其中计容面积为**㎡,日处理生活垃圾**吨,购置2个垃圾压缩车间设备、负压除臭系统及运输车辆,配套建设场地硬化、绿化、供电、给排水及消防等配套设置。
五、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略)。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
六、项目需加强资金筹措力度,不得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七、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步工作。
(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略)-(略);自治县纪委监委驻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略)-(略),收信地址:(略),邮编:**)。
龙胜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6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