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人名称:贵港市众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质疑人地址:(略)S6-**号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的关于岑溪市**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CXZC**-C3-**-GXXP)的质疑函已于**年7月4日收悉,针对贵公司提出的问题,我们及时向采购人汇报并进行了认真复查。受岑溪市民政局的委托,现就有关质疑事项答复如下:质疑事项1:岑溪市**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成交公告,(略)是岑溪市博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而附件信息是岑溪市恒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我方认为成交结果存在不公平、不合理问题。事实依据:**年6月**日在广西政府采购网发布广西(略)关于岑溪市**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成交公告中,(略)是岑溪市博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而附件信息是岑溪市恒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文件附注写明,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质疑答复:详见中标结果更正公告。质疑事项2:岑溪市**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文件附注写明要求填写: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而这家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没有填写。事实依据:岑溪市恒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成立于**年**月,根据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需要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而这家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没有填写。质疑答复:经核实,岑溪市恒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岑溪市博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填写,质疑成立。综上所述,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均成立,后续处理方式详见更正公告。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有关规定,如质疑人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略)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支持和监督。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略) **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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