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水政)罚告字〔**〕1?号
潮(略):
经查,你公司在广西天等县向都镇平尧村茶迎屯成立天等县三好农业稻蛙混养扶贫试验基地,该基地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擅自从古榕江利用水泵抽取江水并以流水方式养殖牛蛙,导致水资源流失,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以上事实有调查笔录、图片为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拟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你公司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到?我局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你公(略)要求举行听证,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内向我局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特此告知。
联系人:(略)????????????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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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县水利局
?????????????????????????????**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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