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汽车衡采购项目,(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招标公告,合格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2.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来冶CG-(略)7
项目估算价:(略)(含**%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项目招标范围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生产厂家 | 交货期 | 备注 |
汽车衡 | SCS-** | 台 | 1 | 广西(略) | 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 | 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⑴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投标货物;提供相关生产证明材料,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还需要提供制造厂商就本项目出具的代理授权书或指定(允许)销售证明材料(注:主要指特种设备或国家强制认证有关设备)。
⑵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⒋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7 月4日至**年 7 月 **日,每日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下同),进行现场或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年7月 ** 日**:**。
4.2现场报名:潜在(略)办公楼**室进行报名,请提交联系人、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及报名资料(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联系方式)。
4.3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时,请将联系人、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及报名资料(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等发至电子邮箱:(略),电子邮件标题按以下标题格式发送: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的,如因未提供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邮箱地址造成无法联系或招标文件无法送达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4也可登录(略)门户网站下载。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报名者,我方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报名者提供的电子邮箱。
5.2如潜在投标人未提供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邮箱地址造成无法联系或招标文件无法传送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7月**日9时**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现场递交:派人递(略)四楼**室。
(2)邮寄:将报投标文件邮(略)招标办公司**室,联系方式:(略) (略)。以邮寄方式递交的,须在邮件外包装注明项目招标编号以便区分,同时需确保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通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1小时内保持畅通。
6.3 逾期送(寄)达的或者未送(寄)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最低评标价法。资质、符合性审查合格,报价最低者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招标网、华锡集团门户网、上发布。
9.履约要求
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条款规定履约,如未按中标通知书期限签订合同的,按招标人有关管理规定将列为不守信企业,一年内不得参加华锡集团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招标。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
联 系 人:何 工
电 话:(略)
**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