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容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容网拍字第**号
本院定于**年7月3日**:**至**年7月4日**:**(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略)/,户名:容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刘俏莲名下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北路**号秀湖花园信兴大夏1层7号商铺的第二次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物: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北路**号秀湖花园信兴大夏1层7号商铺。
评估价:(略)元,起拍价(略).(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一、标的物详情:
拍卖对象为被执行人刘俏莲名下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北路**号秀湖花园信兴大夏1层7号商铺的房地产,不动产权证号:[桂(**)南宁市不动产权第**号],共有宗地面积:**.9㎡,房屋建筑面积:**.**㎡。专有建筑面积:**.**㎡,分摊建筑面积:7.**㎡。使用期限:(略)起(略)止。权利类型:国有建筑用地使用权/房屋(构建物)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批发零售用地/商业服务。房屋总层数:7层,房屋所在层:1层。租赁情况:有,欠费情况:不详。他项权利:有抵押权。
此标的物目前处于出租状态,并且和其他商铺合并出租。北湖北路**号秀湖花园信兴大夏1层5号、6号、7号商铺(其中5号**㎡、6号**㎡、7号前半个铺**㎡)租金按每季度(三个月)结算,三个商铺(其中7号前半个铺)租金每季度(三个月)共为:(略),租期初定十二年,即从(略)至(略)止。
5号、6号、7号商铺(其中5号**㎡、6号**㎡、7号前半个铺**㎡)的租户已预付三个商铺(其中7号前半个铺)两年((略)至(略))的租金共(略)整,后十年从(略)起按每季度(三个月)交付(略)。无递增。
拍卖对象7号商铺后半个铺子与8号商铺打通使用,
北湖北路**号秀湖花园信兴大夏1层8号商铺-1号租用期限为:**年7月1日起至**年6月**日止。房屋租金:每月(略)人民币;每年7月开始递增2%。
拍卖对象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北路**号秀湖花园信兴大厦1层7号商铺,所在楼幢为一幢总层数为7层高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所在楼层为第1层,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现为亚迪广告和秀湖诊所共同使用,朝向向南。(7号商铺后半个铺子与相邻的8号商铺打通作为整体使用,其中7号商铺为拍卖对象)
拍卖对象土地基本状况:
1.坐落:拍卖所在小区共有宗地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北路**号。
2.四至:拍卖对象所在小区共有宗地东至其他用地,南至北湖西四里,西至其他用地,北至其他用地。
3.形状:较规则多边形。
4.土地开发程度:宗地外已达到“六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通燃气),宗地内已开发完成。
5.土地使用期限:拍卖对象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北路**号秀湖花园信兴大厦1层7号商铺所在共有宗地使用期限为(略)起(略)止,至价值时点止,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为**.**年。
拍卖对象原户型均为单间商铺布局,于价值时点,拍卖对象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北路**号秀湖花园信兴大厦1层7号商铺后半个铺子与相邻的8号商铺打通作为整体使用。
拍卖对象所在楼幢外墙以马赛克装饰为主,其中,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北路**号秀湖花园信兴大厦1层7号商铺入户门为玻璃推拉门,室内地面为瓷砖,内墙面内墙面为乳胶漆或装饰面板装饰,天棚面为吊顶装饰。
注:1.目前该房屋他人使用,内有物品若干,买受人竞拍成功后无法及时交付房屋,需要时间腾空房屋,具体时间不确定,请竞买人自行考虑。拍卖成交后,法院只提供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原房主所承担的税费买受人先行垫付),应缴、补缴、欠缴的其他款项,以及该标的物所拖欠的物业、水、电等可能影响标的物过户、使用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卖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2.照片仅供参考,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以实物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对标的物的品质、真伪和能否正常使用等不予保证。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支付宝账户(未有支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但须在竞买开始前5日内向容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我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日前五个工作日内至本院办理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辅助机构联系:
(略)黄女士(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五、拍卖方式:以竞价方式进行,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二人以上(含二人)参与竞拍,价高者得。
六、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七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等过户应符合相关管理部门对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等过户的相关规定,请竞买人务必自行询问清楚,慎重决定是否购买,本院对此不负责任;竞买人对拍卖标的相关过户问题请在竞买前向有关部门先行咨询,竞拍成功后因过户存在问题的,本院概不负责。
七、标的物的实际交付、产权过户、法院解除查封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过户交付时间一般要三到六个月,案件情况复杂或者无法找到当事人的,交付时间会延长且不确定,对房屋过户交付有时间要求的竞买人,请慎重考虑是否参加竞买。
八、过户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应缴、补缴、欠缴的其他款项,以及该标的物所拖欠的物业、水、电等可能影响标的物过户、使用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税、费与拍卖人无涉。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五个工作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桂**执**号;开户行: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厢西分社;子账户帐号:(略)0(略)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略)/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如多人共同购买该拍卖标的物,须在竞买开始前十二小时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十二、请竞买人谨慎参拍,竞买成功后须按照公告、拍卖须知规定时间付清拍卖价款。如因买受人恶意竞拍、逾期未支付价款等行为,导致该次拍卖未成交,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买受人进行罚款。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在拍卖过程中,无法联系被执行人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第十六条的规定:无法通知的当事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三、该(略)辅拍机构辅助拍卖,成交前提供咨询、看样等服务且均为免费服务,成交后如买受人需要该辅助机构提供代办过户、按揭贷款等收费服务,可自行与该辅助机构协商,与本院无关。如该辅助机构强制将上述免费服务与收费服务捆绑提供,买受人可向本院投诉。投诉地址:(略),投诉电话:(略)-(略)。
十四、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不确定。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或本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广西容县法院”查询。
法院监督电话:(略)-(略)
咨询及看样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容县人民法院
**年6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