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灵山县禽畜屠宰冷链加工项目屠宰机械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灵山县灵城镇大江桥南(水利局小区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ZC-**-J1-**-GXTH
项目名称:灵山县禽畜屠宰冷链加工项目屠宰机械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略)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略)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灵山县禽畜屠宰冷链加工项目屠宰机械设备采购,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业主需求,在业主发出交货指令后**天内按要求供货、安装、调试并且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或生产本次采购货物的经营范围,具备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供应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产品供应能力不低于项目采购量;(4)未购买本项目的谈判文件的不能参与投标;(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至(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水利局小区旁)
方式: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略).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灵山县灵城镇大江桥南(水利小区旁)二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灵山县灵城镇大江桥南(水利小区旁)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无。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略)
联系方式:(略)(水利局小区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