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现将专家评审通过的隆林各族自治县LL-**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LL**-**-**地块规划技术指标调整进行公示,公示内容未详尽之处,可直接到我局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股咨询,相关要求如下:
(一)公示时间: **年4月**日至**年5月**日 (共**天)。
(二)公示地点:(略),LL**-**-**地块现场。
(三)书面意见相关要求:1.书面意见请留下您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2.书面意见请详细说明您的异议和修改意见并说明事实及理由;3.您的签章及提出书面意见的时间;4.如不按规定或超过公示时间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联系电话:(略)-(略);通信地址:(略);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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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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