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平自然资告字〔**〕**号
经平乐县人民政府批准,平乐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一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主要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竞价幅度(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 | 平乐县工业集中区东区 | **.** | 二类工业用地 | 0.8<R≤1.2 | **≤D≤** | <** | ** | ** | ** | >1 |
竞买人以报价单方式进行竞价,可按增价幅度整倍数多次报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4月6日至**年4月**日,到平乐县自然资源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交纳材料费(略))。
五、申请人可于**年4月6日至**年4月**日,到平乐县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4月**日**时(以保证金到账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4月**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号开标室,挂牌时间为:**年4月6日**时**年4月**日** 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该宗地规划具体要求按县自然资源局**年2月8日出具的《平乐县工业集中区(东区)**.**平方米地块规划条件》编号:平自然乡规(公建)〔**〕3号文件及平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平乐县**年第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平政函〔**〕**号文件执行。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 **年4月**日平乐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竞买人到现场进行踏勘和答疑,竞买人也可自行踏勘,过时未参加或放弃自行踏勘的,视为竞买人无疑义。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略)
联 系 人:伍银星
开户单位:平乐县土地有形市场管理所
开 户 行:(略)平乐县支行
帐 号:(略)**(略)
平乐县自然资源局
**年3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