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苏艳艳、苏杨惠、苏新淳、苏菊奎、陆美艳申请办理事项:申请坐落于德保县城关镇地税局东侧安置区**号桩的不动产继承登记。
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确认,原权利人陆彩兰 (已故)名下的上述不动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继承人为:
申请人:苏艳艳身份证号码: **XXXXXXXX**
申请人:苏杨惠身份证号码:**XXXXXXXX**
申请人:苏新淳身份证号码:**XXXXXXXX**
申请人:苏菊奎身份证号码:**XXXXXXXX**
申请人:陆美艳身份证号码:**XXXXXXXX**
其中:申请人苏艳艳、苏杨惠、苏新淳、苏菊奎自愿声明放弃以上不动产权的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我中心将为继承人陆美艳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现予以公告。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德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以予登记。
特此公告
德保县不动产登记局
(略)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