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本院定于**年2月4日**:**至**年4月5日**:**(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位于梧州市银湖南路**号二层3号商铺进行网络公开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梧州市银湖南路**号二层3号商铺。
起拍价:(略)元,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标的物详情:该标的物位于梧州市银湖南路**号二层3号商铺,房屋所有权证:梧国用(**)第**号、梧房权证长洲字第**(2-1)号、梧房长洲共字第**(2-2)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共有分摊面积为**.4平方米;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规划用途:商业服务;结构:框架;总层数:6;所在层数:2。目前该商铺已经租赁给他人使用,租户已与相邻的商铺打通共同使用,原始户型不详,标的具体位置以房屋分户平面图标注的界限为准。商铺租期从**年4月**日至**年5月**日,目前租金为(略)/月,租金按月度缴纳,关于租赁合同的详细情况请向辅拍机构咨询。本次拍卖为带租拍卖。
周围环境:该标的位于宝泰·聚宝楼,附近基础设施完善,各项公共配套设施完善。
实物状况:小区周边交通便利,环境良好,是一个成熟的生活社区。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将扣除保证金后的拍卖成交价余款(使用拍卖按揭贷款的应将首付款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梧州新兴二路支行,账号:**(略)**)。
拍卖平台网址https://(略)/**/**,户名: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二、拍卖方式:
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账户(未有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三、拍卖财产已知瑕疵。
1.该房屋有查封;
2.该房屋有抵押;
3. 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法院未核实,竞拍人可自行前往勘查。
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本院不对标的物的材质、品质等情况进行任何担保。标的物以交付时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四、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一切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主体、数额。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一切税费暂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收到法院出具的过户裁定书后,必须十日内向法院提交相关税费缴纳材料及凭证,逾期法院将不负责处理税费缴纳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处理。该标的是否欠缴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不明,如有欠缴,尚欠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五、本院不负责处理户籍问题。
六、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看样需提前预约,看样时间根据预(略)梧州分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略)。
特别提示:(略)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以向本院、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七、特别提醒:参加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或逾期未支付拍卖款,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予以没收。
八、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请咨询对应相关金融机构。贷款服务咨询电话:(略)
九、该标的物无优先购买权人。
十、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录淘宝网竞拍界面查询。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略)梧州分公司。
咨询电话:(略)-(略)、(略)
监督电话:(略)-(略)黄法官。
联系地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