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年版)的通知》(桂财采〔**〕**号)等有关规定,受县人民政府委托,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拟对金秀瑶族自治县**年水毁修复工程竣工验收前质量抽检单位进行公开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金秀瑶族自治县**年水毁修复工程竣工验收前质量抽检。
二、项目地点
大樟乡,桐木镇。
三、采购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金秀瑶族自治县**年水毁修复工程竣工验收前质量抽检工作。
承包方式:总价包干。
质量要求:出具竣工验收前质量抽检报告。
工期要求:满足项目需要。
四、采购预算金额
不能高于人民币贰仟贰佰元(¥(略))。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年版)的通知》(桂财采〔**〕**号)等相关规定。
六、竣工验收前质量抽检单位注意事项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并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二)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资质等级证书注明的检测范围须同时具备岩土工程乙级、混凝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评标方法采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方式;
(五)投标单位中标后严禁转包,甲方一旦发现转包的,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一切损失;
(六)采购前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资料报名(以下资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竞标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验,资料有效且合格后方能参与报名):
1.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有效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为三证合一,可不提供)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竞标单位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有效税务登记证(如为三证合一,可不提供)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出席例外);
3.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4.项目具体的护岸及附属工程抽检方案及预算。
七、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
不组织现场踏勘。
八、保证金的交纳
无。
九、报名时间
**年1月**日起至**年1月**日止;每天8:**-**:**.**:**-**:**.
十、报名地点
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报名结束后,由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对竣工验收前质量抽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竣工验收前质量抽检单位的数量、资质、业绩及项目方案等研究确定竣工验收前质量抽检单位。
十一、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十二、公告媒体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略))发布。
十三、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电话:(略).??
监督管理部门:金秀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人:钟华钧,电话:(略).
十四、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年1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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